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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评选合肥工业大学第十二届“阳光电源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24-12-17 15:00  作者:  来源:  阅读量:

    根据合肥工业大学“阳光电源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现对2024年“阳光电源”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和评选条件

    1.在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学习满一年的合肥校区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3.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学院各项党建、学术、科技、公益、文体等活动,上一学年考试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

    5.本科生评选参考学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及德智体能等综合素质进行评选,上学年度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5%,具备“阳光电源”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上学年度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具备“阳光电源”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6. 研究生评选参考学生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或学位论文情况或其在国内外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情况。

    三、奖励金额

    本科生:一等奖学金3名,每人3000元;

    二等奖学金6名,每人2000元。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3名,每人4000元;

    二等奖学金6名,每人3000元。

    四、评选办法及程序

    1、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纸质版一份、正反面打印);填写《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版);于12月20日16:00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报送到年级辅导员处。

    特别说明:申请学生在学科领域综合性比赛中有突出表现或创新成果,并得到好评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复印件等);

    2、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材料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学生进行为期3天公示;

    3、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