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工业大学“伊顿奖学金”评选工作方案,现对2022年“伊顿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要求
(一)评选对象
“伊顿奖学金”获奖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学校规章制度;
2、热爱集体、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热心助人、积极参加有益的集体活动;
3、努力学习,完成培养计划所规定的内容,成绩优秀;
4、身体健康,坚持体育锻炼,达到《国家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
5、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大二大三大四的在读全日制本科生、研二研三的在读硕士研究生。
(二)评选要求
1、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50%,具备“伊顿奖学金”评选资格。
2、其中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b) 有重要科技成果(须经有关部门认证);
c) 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
d)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三年制学生曾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并至少有一次二等奖以上,两年制学生曾至少有一次获得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参评学生不能出现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以及上学年课程成绩有不合格或补考、重考的情况。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伊顿奖学金”面向本科生和研究生设有一、二、三等奖学金。
本科生:一等奖学金每年奖励2名,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年奖励5名,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年奖励7名,每人每年奖励2000元。
研究生:一等奖学金每年奖励1名,每人每年奖励8000元;
二等奖学金每年奖励2名,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
三等奖学金每年奖励4名,每人每年奖励2000元。
三、评选程序
1、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电气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纸质版两份、正反面打印);填写《电气学院本科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版);于3月20日18:00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报送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特别说明:申请学生在学科领域综合性比赛中有突出表现或创新成果,并得到好评的,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复印件等);
2、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定委员会组织进行材料评选,确定获奖名单,并对获奖学生进行为期3天公示;
3、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3年3月17日
附件1:电气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电气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