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学校规定学制年限内已办理学期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MBA/MPA研究生和定向、委培等在职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符合《合肥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程》规定的基本条件。
3.符合《合肥工业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1)》规定的评选条件。
三、评分标准
详见《合肥工业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1)》
四、时间安排
请于9月13日前,硕士研究生请将学业奖学金申请材料(含补充材料)递交至各班班长处校核,申请材料包含《电气学院研究生基本奖学金申请表》和支撑材料各一份,所有支撑科研类材料须有导师核实并签字,社会实践类集体活动获奖,由院研会统一提供获奖名单。博士研究生请提交《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到蓝盾(逸夫楼905-1)处。
请注意:支撑材料应为在研究生学制年限内且在9月9日(含当日)之前的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学院根据学校通知要求和研究生本人申请,依据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组织开展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初评结果将于学院网页进行公示。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1年9月10日
附件1:电气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1).doc
附件2:电气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xlsx
附件3:合肥工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4:学校遴选竞赛项目分类标准.docx
附件5:安徽省大学生学科和技能竞赛部分A、B类项目列表(2019年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