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奖学金设立协议要求,现对2021年“阳光电源”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及评选条件
(一)奖励专业
本科:各专业;
硕士研究生: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电机与电器、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检测与自动化装置、电工理论与新技术。
(二)评选条件
1.学习满一年的合肥校区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上一学年度无违纪处分记录;
3. 身心健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积极组织或参与学校、学院各项党建、学术、科技、公益、文体等活动,上一学年考试无不及格、补考或重修;
5. 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15%,具备“阳光电源”一等奖学金评选资格;综合测评总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0%,具备“阳光电源”二等奖学金评选资格;
6. 奖学金获得者上一学年至少获得一次优秀学生奖学金,其中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获得者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a) 积极参加科研活动,在专业核心期刊发表研究论文一篇以上(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
b) 有重要科技成果(须经有关部门认证);
c) 获得省级以上奖励者;
d) 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秀,研究生三年级学生曾连续两年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并至少有一次二等奖以上,研究生二年级学生曾至少有一次获得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e) 在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工作、文体或其他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二、奖励金额
本科生:一等奖学金3名,每人3000元;
二等奖学金6名,每人2000元。
硕士研究生:一等奖学金3名,每人4000元;
二等奖学金6名,每人3000元。
三、评选办法及程序
1、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填写《电气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一、纸质版两份、正反面打印);填写《电气学院本科生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汇总表》(见附件二、电子版);于10月12日18:00前将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报送到各年级辅导员处。
申请者需要同时提交支撑材料如学科领域综合性比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专利证明复印件、论文发表刊物复印件等。
2、学院社会捐资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定,并报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获奖名单。
3、学院审核后将名单报捐资单位(或个人)审核确定最终评定名单。
4、对最终获奖名单进行为期三个工作日的公示。
5、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
电气与自动化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9日
附件1:电气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2:电气学院社会捐资奖助学金汇总表.xls